其中 ,重庆知

渝建〔2016〕268号
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市城设委实施

三、乡建应包括主要目标  、关于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编制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建筑节能建筑规划目标 、绿色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重庆知完成 ,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市城设委实施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乡建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

二 、关于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建筑节能建筑指导思想、

绿色

联 系 人 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
绿色
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
绿色
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
绿色

邮 编:400014

绿色
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
绿色

2016年6月29日

绿色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重庆知编制工作,经开区、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基本原则 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 :
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 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 、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。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 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 ,万盛经开区  、两江新区 、高新区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